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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冠体育组织申报辽宁省教育厅2023年度高校基本科研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部)、科研团队(专业)及教师:
  为加强高校有组织科研,提升高校基础研究和科技创新服务能力,以高水平科技创新服务辽宁企业转型升级,加快构建“一圈一带两区”区域发展格局,继续做好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全力建设“数字辽宁 智造强省”。经研究,辽宁省教育厅决定开展2023年度高校基本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申报条件  
  2023年度高校基本科研项目分为:重点攻关项目、面上项目(含基础研究项目和揭榜挂帅服务地方项目)和青年项目三类,每个类型分为自然科学类和人文社科类两种类型。高校基本科研项目不包含教改和思政课题。
  1.重点攻关项目  
  (1)鼓励聚焦《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目标任务,围绕我省万亿级产业基地和千亿级产业集群的技术需求,凝练重大问题,开展科学研究。优先支持结合学校学科专业特色优势重点研究方向的项目。
  (2)重点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一定的学术造诣,团队成员梯队结构合理,通过科研团队的带动,形成独特优势;项目应依托省级(含)以上科研平台。
  (3)计划资助项目数:自然科学类12-15项,人文社科类7-10项。
   计划资助金额:自然科学类8-10万元/项,人文社科类2-4万元/项。
  2.面上项目(含基础研究项目和揭榜挂帅服务地方项目)  
  (1)基础研究项目支持高校面向科学前沿开展基础研究,鼓励自由探索,着力实现前瞻性基础研究、引领性原创成果重大突破,为辽宁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科技源头供给。
  (2)揭榜挂帅服务地方项目支持高校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加强校际、校所、校企、校地合作,开展有组织科研攻关。申报高校须与骨干企业、科研院所、行业部门联合申报,其中联合申报的企业应为省内登记注册并纳税的企业,优先支持高校与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企业联合申报。
  (3)项目主持人要勇于探索、大胆创新,不断提升科研创新水平,可根据需要,自主组建科研团队。项目应依托校级(含)以上科研平台。
  (4)计划资助项目数:  
   基础研究项目:自然科学类25-35项,人文社科类5-15项。
   揭榜挂帅服务地方项目:自然科学类12-15项,人文社科类8-12项。
   计划资助金额:  
   基础研究项目:自然科学类3万元/项,人文社科类1.5万元/项。
   揭榜挂帅服务地方项目:自然科学类4-8万元/项,人文社科类2-3万元/项。
  3.青年项目  
  (1)项目以激发高校青年教师科学研究的积极性和创新性为目的,着力提升青年教师的科学研究能力,培育壮大高校科研团队,服务全省高校学科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
  (2)项目负责人应有一定科研学术潜力,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且年龄不超过 35 周岁(1988年9月1日后出生)的在岗人员。项目应依托校级(含)以上科研平台。
  (3)计划资助项目数:自然科学类5-6项,人文社科类2-3项。
   计划资助金额:自然科学类3万元/项,人文社科类1.5万元/项。
  二、申报要求  
  1. 优先支持研究内容符合学校重点研究方向的项目,结合学校学科专业特色优势,聚焦《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目标任务,围绕我省三个万亿级产业基地以及千亿级产业集群的技术需求,凝练重大问题,开展科学研究。
  2.同一负责人只能牵头负责一个科学研究经费项目,项目组成员合计不得参加超过三个在研项目(项目组成员以申请书为准),项目组成员应吸纳3名以上在校本科生或研究生,鼓励项目设置科研助理岗位吸纳应届毕业生就业,在科研项目经费中,“劳务费”科目可按照有关规定用于科研助理的劳务性报酬和社会保险补助等支出。
  3.原则上有下列情况者不得申报本项目:
  (1)省教育厅(不含校际合作项目)在研项目的负责人;
  (2)研究内容已获得国家和省市等有关部门立项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3)有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学术不端行为及违背科研伦理道德的项目负责人不得进行申报。
  4.经个人申报、形式审查和专家评审后,重点攻关项目、面上项目和青年项目推荐项目数如未达到最低推荐项目数,学校将根据申报情况对项目类别和数量进行适当调整。
  5.项目立项后,项目经费分两年拨付,须在拨付当年全部支出。
  6.学校将在2024年9月开展项目中期检查工作,中期检查不合格的项目将不再拨付第二笔经费。
  7.项目研究周期为2年(起始时间为9月1日),未按时完成的项目,经学校学术委员会研究后,给予撤项处理,并按相关规定收回剩余科研经费,同时该项目负责人自撤项年度起 3年内不得再次申报此类项目。
  8.项目预期目标须根据《辽宁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基本结题标准》(附件8)制定。
  三、申报程序  
  1.申请人填写相关项目申报材料报送所在学院(部门),经学院(部门)审核,将申报材料报送科技处。
  2.经科技处形式审查合格的项目提交专家评审。
  3.学校根据专家评审结果确定项目推荐名单并公示。
  四、时间安排  
  请申请人于2023年8月11日前将以下申报材料以学院为单位报送科技处:
  1.《项目申请书》电子版;
  2.揭榜挂帅服务地方项目须提交“2023年度“揭榜挂帅”科技攻关技术需求征集表”盖章扫描版pdf;
  3.《大连工业大学2023年度基本科研项目简介》电子版(须插入依托科研平台负责人电子签名);
  4.《学术承诺书》签字扫描版pdf;
  5. 《2023年辽宁省教育厅基本科研项目汇总表》电子版(以学院/部门为单位汇总)。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联系人:
  刘海华(理工):15940821031
  王海沛(人文):18640804126
  邮箱:kjc@dlpu.edu.cn
附件.rar    
  
文字/刘海华
编辑/刘海华
审核/刘海华、牟俊、秦磊

来源: 科学技术处(科技产业办公室) 添加时间: 2023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