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连工业大学教职工退休、延退和返聘工作管理办法》(大工大校发〔2024〕10号)相关要求,现将2024年至2025年上半年延返聘人员聘期考核及聘任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2025年6月30日前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或截至2025年6月30日前延退和返聘协议到期的人员。
二、延退人员要求
1.延退条件
延退条件及年龄要求详见《大连工业大学教职工退休、延退和返聘工作管理办法》(大工大校发〔2024〕10号)。
2.申请及审批程序
(1)申请延退人员向用人单位(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材料:
①本人手写签名的书面申请,需说明延退理由、延退期间承担的工作任务,本人身体状况等。
②大连市三甲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
③申请人承担的在研国家级科研项目任务书。
④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用人单位对申请续聘的现聘人员进行聘期考核。
(3)申请人所在单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和现聘人员聘期考核结论,经部门党政联席会、教授委员会等会议讨论研究,同意票必须超过应到会议人数的三分之二方可提出聘任申请报告。报告中须说明延退理由及延退期间承担的工作任务、延退专家身体状况、是否经本人同意、部门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等。
(4)人事处汇总全校申请延退人员情况上报学校审批。
(5)对经学校批准取得延退资格的高级专家,由人事处办理延退相关手续。
三、返聘人员要求
1.返聘条件
返聘条件及年龄要求详见《大连工业大学教职工退休、延退和返聘工作管理办法》(大工大校发〔2024〕10号)。
2.申请及审批程序
(1)申请返聘人员向用人单位(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材料:
① 本人手写签名的书面申请,需说明返聘理由、返聘期间承担的工作任务,本人身体状况等。
② 大连市三甲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
③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用人单位对申请续聘的现聘人员进行聘期考核。
(3)申请人所在单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和现聘人员聘期考核结论,经部门党政联席会、教授委员会等会议讨论研究,同意票必须超过应到会议人数的三分之二方可提出聘任申请报告。报告中须说明返聘理由及返聘期间承担的工作任务、返聘专家身体状况、是否经本人同意、部门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等。
(4)人事处汇总全校申请返聘人员情况上报学校审批。
(5)对经学校批准取得返聘资格的教职工,由人事处办理返聘手续,组织签订返聘协议。
四、材料报送要求
1.拟聘人员申请书需手写签名。
2.部门聘任申请报告、续聘人员聘期考核结论需所在单位(部门)党政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体检报告提供复印件即可,体检时间原则上须在申请时三个月内。
4.拟聘人员相关证明材料需经所在单位(部门)或相关职能部门盖章认定。
5.各单位(部门)汇总填写《大连工业大学拟延迟退休人员申报表》(附件1)、《大连工业大学拟返聘退休人员申报表》(附件2),电子版发给联系人,纸质版需所在单位(部门)党政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6.延返聘聘期原则上每次一年,2024年6月30日前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拟聘人员及截至2024年6月30日前延退和返聘协议到期的拟聘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申请聘任至2025年6月30日。
请各单位、各部门于2024年3月11日(周一)11:00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人事处人事科。
联系人:陈征 联系电话:0411-86323614
附件1:大连工业大学拟延迟退休人员申报表.xlsx
附件2:大连工业大学拟返聘退休人员申报表.xlsx
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4年2月29日
编辑/陈征
审核/陈征、江兴海、牟光庆
审核/陈征、江兴海、牟光庆